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启(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申报条件、课题申报范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等详见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积极进行申报。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
2.电子版申报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采用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3.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 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1年3月2日”。
4.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1年3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过期不再受理(请见谅)。
2.申报材料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提交(请见谅)。
3.申报材料附件(1-5)将以电子版打包的形式发到学校qq工作群以及“东方之珠”教务工作微信群。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王柏慧。
联系电话:18732662397;0316-2902769。
邮箱:1435630963@qq.com
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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