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合格评估、学士学位评估的指标与各二级学院实际建设情况,抓典型,树标杆,精培育,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建设专业的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建设专业原则上应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而且生源情况良好,就业前景良好。
(2)申报重点建设专业应体现应用性、特色性,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申报重点建设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较完备的教学设施。在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2、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建设课程原则上应是各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及公共基础课,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1)课程已连续开设3轮次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的业务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3)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教师优先。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截止,各二级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至教务处。逾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1、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填写附件1.《首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申报书》;
2、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填写附件2.《首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申报书》;
3.所提交申报材料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通知中的工作邮箱。
四、申报数额
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一个重点建设专业;至少推荐一门重点建设课程(最高限报5门)。
五、评选办法
(1)采取教师个人申报与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和本部门具体情况,组织调查论证,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采取现场考察、集体评议等形式进行评选后正式立项。
六、附件
附件将在“东方之珠”教务处微信工作群分享至二级学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王柏慧
联系电话:18732662397;0316-2902769。
工作邮箱:1435630963@qq.com。
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24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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