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东方校字[2024](43号)]要求,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24年4月4日(星期四)、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共放假三天,4月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为了保证正常教学轶序,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第4周)的课程。
2.原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所有课程由任课教师与授课班级所在学院协商后提出补课申请,各课程承担单位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