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河北东方学院教材采购工作科学规范,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2024-2025学年对全校教材采购通过招标形式选取最优供书单位。现对河北东方学院教师用书和学生教材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河北东方学院教师用书和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我校2024-2025学年教材总码洋预计500万元,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及报名要求:
1. 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文化、工商部门、质检部门等允许经营大中专教材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周到的售后服务及有与同类高校教材供应经验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守法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
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明;
4)与出版社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科学计算设定标底。
5.对于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的教材供应商,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6.其余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教材为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正规渠道发行的教材,严禁提供盗版教材。一经发现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同时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教材目录,提供教材,严格按照学校教材用书时间提供教材。
2.当委托采购的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推迟时,中标方应在接到征订单七日内回告我校教务处。对于出版时间推迟的,应主动告知出版社预计出书和供书时间。
3.中标单位保证委托采购教材的到货供应,并按所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直接送至我校指定地点且承担运费。
4.承担学生教材发放工作。
5.免费提供每类教材教师用书1套。
6.教材款结算前,中标方须接受我校对当季剩余教材的退书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对所供教材出现缺页、重页或排版顺序混乱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问题,中标方负责免费调换或退货。
7.中标方须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追加补充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教务处反馈该教材的有无信息,以便我方在得知无书时另行选购。追加订单经确认可供后,该教材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我校指定地点;对供书确有困难影响教学用书的中标单位,我校有权终止其供书协议,并通过其他中标供书商提供教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9.投标文件(按以上要求制作):正本1份。
四、结算方式
采购人在教材到货验收合格,并发放至学生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评标办法
1. 投标截止时间
(1)发放招标公告:2024年5月23日开始在河北东方学院网站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到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
(3)联系人:赵桂娟 联系方式:15098409993。
2.评标采用综合评价中标法。
(注:标段不得少于三个供书单位方可开标,数量不足时延后另行择时组织开标)
决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将招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及其他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我校对投标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标书基本要求
1.必须有报价单;
2.必须有服务承诺。
凡不符合要求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9:00。
2.开标地点:河北东方学院。
3.开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现场验证,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4.所有标书通过邮寄方式,现场不接待投标人。
八、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到河北东方学院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河北东方学院
2024年5月23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