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教改和科研计划,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学校研究编制2019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并启动今年校级课题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
参照河北东方学院《2019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立项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的有关问题有一定的认知和了解,具有一定课题研究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成员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2、已有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3、每位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4、注重整合不同院部、教研室、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三、申报程序
1、各部门自行组织申报。申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参照指南,自行设计题目;申请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教师,按照指南规定题目申报。
2、材料报送时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立项申请书报送教务处。
四、学校评审立项及上级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通过校审之后列为校级立项课题,并以此立项排名作为推荐上级课题项目的备选资格。
教务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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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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