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0年、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资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学位(2021) 1号)要求,为做好2021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0年、2021年备案或审批通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资产评估、数字媒体艺术、人工智能、艺术与科技、虚拟现实技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审核要求
各学位授予专业需按照《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材料》要求报送:①教育部批准设置专业的文件复印件;②申请专业的专业建设方案;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及申请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④申请专业主要教学环节(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考试、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质量标准;⑤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相关管理规定。
三、材料提交
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1号楼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0738394@qq.com。
联系人:王柏慧、曹彤、宋一恒
联系电话:0316-2901850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