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同行评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6月14日--6月18日。
2.评教范围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本单位有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含理论课、实践课、素质拓展课等),包含专职、外聘、行政兼课教师。
3.打分标准
①>85分(含),教师人数控制在15%以内;
②<60分(不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③不允许打100分。
4.工作要求
①各教学单位(含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此项评教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评教工作有序开展。
②各教学单位(含就业指导中心)要明确工作流程,增加同行评教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同行评教工作的公平性、可信度。
③各教学单位(含就业指导中心)要严格把关,对同行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要求参与评教的行为,学校将依规严肃处理。
5.上报要求
附件1:需经教研室主任签字,院长审核,提交纸质签字版。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柏慧
联系电话:0316-2901850
附件:1.xx学院同行评教打分表
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