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主人翁意识的重要体现,也是教师教学考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助于教师能有针对性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提高驾驭课堂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整体水平。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结合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所选课程进行认真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早8:00-晚18:00)
①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12月2日-12月3日;
②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院:12月5日-12月6日;
③文物与艺术学院、交通学院:12月8日-12月9日。
2.评教范围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本单位授课的所有教师。包含专职、外聘、行政兼课以及其他学院教师在本学院有授课任务的。
3.基本要求
①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是符合期末考试条件的前提之一,学生在评价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评价意见应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并注意文明用语。
②学生姓名除学校系统管理员外,无任何人能够看到,学校一定会保证学生的隐私,请学生一定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的进行打分。
4.操作步骤
①教务处制作好学生调查问卷,每位教师生成一个二维码;
②各二级学院将教师二维码分配到教师对应授课的所有班级,并及时通知全体学生配合填写;
③学生扫描本班授课教师二维码逐一打分。
5.注意事项
①各学院及全体教师不得干预学生评教,一旦学生举报,经核实后该教师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王柏慧。
联系电话:0316-2901850。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