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北东方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在线教学工作,保证在线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拟对在线教学课程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按照 “延期返校、正常教学、保质保量”的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 “在线巡课”方式,了解和掌握各教学单位落实在线教学的具体做法和课程教学具体情况,充分发挥专家“督”与“导”的作用,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秩序和质量;督促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远程指导。
二、督导抽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
1.线上教学课程
线上教学课程指完全依托平台资源教学,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无另行安排辅导答疑等。
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检查:为学生设计的学习任务及学习计划;课程考核方案。
(2)线上课堂检查:是否通过讨论等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是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督促学生学习;学生学习进度情况;教师是否存在价值观不正确及不当言论问题,学生是否存在发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言 论等问题。
2.线上教学+线上授课课程
线上教学+线上授课课程指除了依托平台资源外,教师定期安排线上授课(包括答疑、辅导等)。
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检查:为学生设计的学习任务及学习计划;课程考核方案;线上授课电子教案(PPT)、教学视频等资料。
(2)线上课堂检查:是否通过讨论等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是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督促学生学习;学生学习进度情况;教师对在线授课流程、内容是否熟悉;在线授课期间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参与情况;教师是否存在价值观不正确及不当言论问题,学生是否存在发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言论等问题。
3.自建课程
自建课程指无依托平台资源,完全由教师进行在线授课的课程。
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检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电子教案、PPT、课程考核方案、电子教材、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料;
(2)线上课堂检查:教师对在线授课流程、内容是否熟悉;在线授课期间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参与情况;教师是否存在价值观不正确及不当言论问题,学生是否存在发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言论等问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
了解前期工作整改情况;学生中期检查等文档撰写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进度情况。
三、抽查安排
(一)督导检查安排
1.校级督导组抽查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级督导组,每个督导专业抽查所负责的教学单位, 3月29日前每位督导专家抽查3-4门课程。
2.学院督导日常检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院级教学督导组,制定本单位在线教学督导实施方案,安排院级督导专家做好日常秩序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反馈教务处。原则上校级督导专家不再担任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二)抽查形式
1.检查课程相关教学资料;
2.进入在线课堂听课、查看师生互动情况等,每门课程听课时间20分钟。
(三)抽查流程
1.各教学单位提供本单位《河北东方学院在线教学课程信息表》(见附件2),督导专业按照信息表督查抽查课程。
2. 督导专家随机确定抽查的课程并反馈被抽查教师所在单位联系人。被抽查单位联系人负责提供课程教学资料,协助督导专家进入在线课堂(提供网址、账号密码、加群等)。
3.填写《河北东方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检查记录表》,对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帮助解决,并反馈到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处。
(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各学院在3月25日前,了解和检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收齐今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的电子文档,以备学校督导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2日下午5点前上报《河北东方学院在线教学课程信息表》和本单位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联系人:左冀倩 15030466584
王柏慧 18733619036
附件1:校级教学督导组及所负责单位
附件2:河北东方学院在线教学课程信息表
附件3:河北东方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0年
下载| 查看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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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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