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通力协作下,在学校评建办和各二级学院的辛苦努力下,我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于2020年6月11日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批复》(冀学位[2020]1号),正式批准河北东方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财务管理、汽车服务工程、物联网工程、交通运输等6个首批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学士学位授予权对我校本科教育发展具有意义重大,这是党和政府对我校办学思路和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成绩的肯定。学校将进一步提升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冀学位〔2020〕1号关于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批复.pdf
河北东方学院教务处&评建办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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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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