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
关于参加廊坊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教学班:
为激发广大市民群众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为创城凝心聚力,廊坊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作品。
为充分展示我院师生风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院专业特色,现向各专业班级征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作品,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主题
创城,我们一起
二、征集范围
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专科生。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
四、征集内容
1.创城歌曲;2.创城标志(LOGO);3.创城吉祥物;4.创城主题漫画、动漫;5.创城宣传语。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作品要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爱国主义、传统文化、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孝老敬亲、文明出行、环境保护、遵纪守法等主题。
2.作品要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反映我市“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成果,充分展现廊坊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人翁精神,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信心和决心。
3.作品要具备鲜明“廊坊个性”,准确把握并充分融入廊坊独特的区位特点、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经济社会发展等元素,表达“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时代理念。
4.作品既要有艺术性,也要有群众性,符合大众审美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够引发群众共鸣,起到振奋人心、凝神聚力的作用。
(二)具体要求
1.创城歌曲:参评作品应为歌词或完整的歌曲作品(作词+作曲+演唱);作品体裁、形式不限;作品长度不少于3分钟,作者需提交作品录音小样以及简谱,小样为mp3格式。
2.创城标识(LOGO):
(1)参赛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如有手绘稿件,请扫描后上传),提交作品均为电子稿件附件形式,PDF或JPG格式,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颜色必须是RGB模式,作品尺寸设定为A4(297×210mm)以上;
(2)参赛作品需提供彩色稿和黑白稿,注明标准色、标准字及图形和文字的组合方式,要有设计理念内涵注释(300字左右);
(3)获奖方案设计者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
3.创城吉祥物:吉祥物格式要求同标识(LOGO)要求。同时要有朗朗上口、富有特色的名字,不仅要有静态的平面形象,还要有动态的全面形象,便于在新闻媒体、社会宣传载体中推广运用。
4.创城主题漫画、动漫:
(1)动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格式,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90秒;
(2)漫画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如有手绘稿件,请扫描后上传),提交作品均为电子稿件附件形式,PDF或JPG格式,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颜色必须是RGB模式。
5.创城宣传语:创城宣传语应体现廊坊特色,主题鲜明、朗朗上口、贴近生活,能充分展示我市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开展创城的精气神。长度控制在20字以内。
六、奖项设置
歌曲类、标识(LOGO)类、吉祥物类、漫画类、动画类等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3等奖3名,优秀奖10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宣传语类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3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报送方式
作品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命名,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相关教研室。
1、宣传语类作品由文物教研室负责筛选报送;(负责人:刘文月);
2、LOGO、吉祥物等作品由艺术教研室、基础教研室负责筛选报送;(负责人:赵丽美、李陶伶);
3、漫画、动漫类作品由影视传媒教研室负责筛选报送;(负责人:郭洁)。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3.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4.作者应保留高精度设计原稿(如AI、CDR格式等),以便获奖后凭设计原图领取奖励,来稿恕不退还。
5.所有创作作品申请著作权的登记。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九、要求
1.思想重视,明确意义。希望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作品的创作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对促进专业学习、展示专业能力、提高我校能见度、知名度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各教研室要认真动员,精心安排,踊跃投稿。
2.明确分工,确保质量。各教研室要按照分院的作品创作分工,明确任课教师负责,要结合专业教学,将作品创作与专业实践、作业布置结合起来,全面铺开,重点辅导,确保每个专业教学班要有3-5个精品或优秀作品。
3.抓好落实,全员参与。各班级辅导员要对分管班级学生深入进行动员,确保全员参与,人人有作品提交。要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作品的创作,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认真指导学生的作品创作,确保按时、按质提交作品。
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
2020年4月10日
终审:文物与艺术学院新媒体中心
出版:文物与艺术学院新媒体中心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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