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月16日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构建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思政课教师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 对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要求是:
(一)思政课教师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做到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思政课教师应当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三)思政课教师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思政课教师应当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
高等学校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并可以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
第九条 高等学校可以实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家大师和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讲授思政课。支持高等学校建立两院院士、国有企业领导等人士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加大高等学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加强区域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明确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制定思政课教师规范或者在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
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缺少合适人选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兼职等办法,从相关单位聘任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本硕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可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不断为思政课教师队伍输送高水平人才。高等学校应当注重选拔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研究交流平台。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第十五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设立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定期安排思政课教师实地了解中国改革发展成果、组织思政课教师实地考察和比较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要设立专项课题,主管教育部门要设立相关项目,持续有力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阵地建设,支持新创办思政课研究学术期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要设立思政课研究栏目。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
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
高等学校可以设置具体条件,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
思政课教师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第六章保障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比例或名额作出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中加大力度支持思政课;“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力度。
第二十四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并采取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以各种方式定期对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等学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东华大学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202310
东华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发挥好思政课关键课程作用,不断完善思政课“大体系”、建好“大课堂”、打造“大平台”、建强“大师资”,着力提升思政课建设质量,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思政课“大体系”。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专题调研,带头讲授思政课、联系思政课教师、加强思政课建设;在开学、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开设“思政大课”,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齐抓、部门协同、全校参与的思政课建设工作体系。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学校思政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年会、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会等,形成各职能部处工作合力,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保障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日常思政工作与思政课程同频共振,不断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落实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落实方案》等文件,不断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建立教研项目推进机制,支持教师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开展教研项目,加强理论和教学方法研究,为进一步推进思政课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共建共享,建好思政课“大课堂”。一是探索“思政课堂+社会课堂”双育人模式,师生共同推进思政课堂、社会调研、社会实践等。2023年暑期,组织思政课教师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总书记和大学生在一起”为主线,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上海市杨浦滨江,开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进思政课”实践教学;走进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柘坑戴村,体悟“千万工程”鲜活实践。二是用好社会资源,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与上海市社科中心共建“上海社会科学馆思政教师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杨浦滨江实践教学基地、宁海思政课教育实践基地。与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合作,开展红色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把《新中国史人物篇——从瑞金走出的开国元勋展》《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开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等红色展览搬到校园。三是推进校内外资源协同育人。深挖学校特色和文化育人资源,开展“大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依托上海市松江区“三全育人”示范城区建设,参与编制《松江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积极推进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重点试验区(松江区)、重点试验高校(东华大学)建设,努力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不断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汇聚特色资源,打造思政课“大平台”。一是把党的创新理论融入立德树人关键课程,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推出思政直播间,邀请思政名师、专家教授、行业精英、劳动模范等做客,汇聚育人合力;推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系列主题直播30余期,打造“梦想的声音”辅导员博文品牌,推送优秀博文350余篇。二是依托地方红色文化和学校学科特色资源,把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鲜活案例融入课堂教学体系,努力打造一批思政“金课”。其中《锦绣中国》课程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三是数字赋能思政课堂建设。建好思政课慕课,推进思政教学资源进“两微一端”。鼓励和支持教师探索混合式教学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思政课教学形式和互动模式。打造网络大思政平台,引导思政课教师积极参与网络育人工作,指导“学习进行时”学生网络宣讲团,推出思政微课堂,制作视频微课100余节,并将其纳入学生文化素质类选修课,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
聚焦队伍建设,建强思政课“大师资”。一是完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实施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等文件,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以台账的方式推进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立柱架梁”。二是打造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思政课教师“绿色通道”引进机制,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坚持政治标准,严格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探索相关优秀教师、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管理干部及专职辅导员转任思政课专职教师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思政课教师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不断优化思政课教师培养模式,探索思政课“教学名师”培育机制,组织开展“名家谈马克思主义”系列讲座等活动,开展说课、研讨和集体备课,编撰教学案例集、知识点汇编等,不断提升思政课教师的育人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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