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河北东方学院图书馆文化交流活动中心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是经河北东方学院批准成立的一个全方位服务于我院师生课余文化建设和交流,并能独立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的校级社团机构。我中心致力于为学院的学生文化交流、人才培养和各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富有成效的工作。其宗旨是:以活动丰富我校师生业余文化生活,以实践促成长,打造全校一流的文化交流活动平台。
本中心在河北东方学院图书馆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由图书馆专职老师负责。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学院领导任命,依制度对活动中心实施管理。在人事管理制度上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中心下设活动中心办公室、编辑部部、活动组织策划部、外联部部。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主任办公会负责,贯彻主任办公会的决策,反馈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负责制定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3、协调中心各部门的工作,沟通各部门的联系。
4、了解、督办有关事项。
5、负责对外联络,策划中心宣传工作。
6、接待来访人员及处理有关问题。
7、做好会议记录及中心大事记。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档案。
8、完成主任办公会其他指令性工作。
9、制定并组织执行中心卫生制度及环境美化等工作。
10、负责各项报名收费工作,负责对各活动场地的合理安排。
11、组织编制中心物资采购计划,定期检查中心物资采购、保管、回收、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参与中心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12、负责管理中心财务。
13、负责中心的基建、维修装修工程和后勤服务工作。
14、草拟本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和计划,编制收集保管本部门有关资料,交档案室归档。
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所有稿件的选择、分类和登记,对稿件的文字、格式、编排规范及学术价值等方面进行适当的修改加工,得出审稿意见,重点在初审。
2、认真负责、高质高效地按时完成审稿、选编、校对等工作。
3、做好审稿后所负责的稿件处理工作,并对审后的刊用、退稿、退修等联系情况加以记录以备查。
4、关注中心文化交流活动动态,了解研究中心活动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编辑能力。
5、负责处理同学的来信、来电,收集反馈信息。
6、根据中心活动安排撰写文稿、拍摄多媒体资料并进行编辑等工作。
7、协助其他部的各项工作。
8、负责本部门各项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活动组织策划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群众性文化交流活动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公益性开放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组建文化交流活动小组的管理工作。
4、负责群众性文化交流活动时学生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5、负责活动的协调、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
6、负责对外各院系各项比赛、演出、展览、联欢等大型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纪念日、节假日的大型校外学生群众性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各项活动后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的收集及上传、总结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联部工作职责
1、做好与中心以外的其他院系和科室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2、为中心文化活动解决赞助问题。
3、负责中心内或其他部门的联谊活动。
4、与各兄弟系保持长期友好交往,做好与各系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工作。
5、对外担负宣传职责。
6、做好学期结束后的书面总结工作。
7、切实完成活动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活动中心业务内容
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教育: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业英雄模范先进的事迹对我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文化知识交流和普及:通过中心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知识传播,向同学们传递文化知识的新信息。引导他们爱读书,善交流,勇探索。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求知态度。增强我校学生的意识和培养良好的文化素质。
(三)艺术教育:通过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机器人、电脑艺术等活动,培养我校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质。
(四)社会实践活动:中心应组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在校同学全面发展。
活动中心业务内容
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教育: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业英雄模范先进的事迹对我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文化知识交流和普及:通过中心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知识传播,向同学们传递文化知识的新信息。引导他们爱读书,善交流,勇探索。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求知态度。增强我校学生的意识和培养良好的文化素质。
(三)艺术教育:通过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机器人、电脑艺术等活动,培养我校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质。
(四)社会实践活动:中心应组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在校同学全面发展。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