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网址:
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
初审截止时间:
1月18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
1月1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详情公告如下
2023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下载附件:
石家庄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报名网址:
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0日9:00至1月14日12:00
招聘对象:
参加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
详情公告如下
石家庄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共设6个岗位,计划招聘1132名,其中,男性岗位613人、女性岗位519人。岗位信息详见《石家庄市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目录》(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户籍地所在区(市、县)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户籍以2023年1月1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4.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石家庄市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所负责网格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sjz.appms.cn/)发布公告,具体岗位条件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详见《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名
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00至1月14日12:00,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报名审查的,视为报名未成功。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资格审核
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依据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逐岗位分性别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烈士子女或配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条件综合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等出现的比例内名额空缺情况,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审核对象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审核通知,公布审核时间、地点和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材料:应聘户籍地所在区(市、县)岗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石家庄市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诚信承诺栏手写签名,日期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时间保持一致。
5.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原件1份。
6.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名额空缺情况,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名额空缺情况,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所在街道(乡镇)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管理和待遇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补充公告、通知、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记入石家庄市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档案。
3.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下载附件: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29日
报名方式:
https://nsbd.iguopin.com/
详情公告如下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现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共招录工作人员65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留学人员需为2022年-2023年国(境)外留学毕业人员,留学人员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社会在职人员需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生源地等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六)应聘人员条件标注为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本科年龄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有关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简介及岗位信息详见《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及相关直属单位简介》(附件1)、《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平台(https://nsbd.iguopin.com/)按照有关要求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公司发布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注意:投递成功后不可撤回)。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流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确认
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以及岗位适配性,视情况可择优确定第一轮线上笔试人选。请报考人员关注我公司官网(https://www.nsbd.cn/)有关信息。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经协商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1.第一轮笔试
第一轮笔试采用线上笔试方式,笔试具体事宜将在我公司官网(https://www.nsbd.cn/)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
2.第二轮面试
根据第一轮线上笔试成绩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1:5选取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视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第一轮笔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方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我公司官网(https://www.nsbd.cn/)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因面试人员不满足应聘岗位需求或岗位竞争力不足的,可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人选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3.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公司官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咨询方式
1.相关单位岗位咨询方式详见附件1。
2.平台技术咨询方式如下:
电话:杨老师010-88006655
邮箱:service@iguopin.com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sk2zSYM_Nbg6sSFPERDzg?scene=25#wechat_redirect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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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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