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东方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领导班子审核,拟确定杨蕊等9名学生为我院2021—2022年度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申亚广等3名学生为我院2021—2022年度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20级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第三团支部为我院2021—2022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推荐集体,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评选出的学生和集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
2022年4月4日至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
投诉电话:
13933947979
投诉邮箱:
jingcairenwen@163.com
名单附后。
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