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铸魂”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成果展演作品征集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教学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铸魂”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成果展演作品征集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组织所属单位教师和专业教学班积极参加,踊跃提交作品。此次活动以学院作为参评报送单位,不接受所属机构个人单独报送。为此,学生作品以教学班为单位提交学生科,教师作品以系部为单位提交教务科。
希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参展,保证质量。
附: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铸魂”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成果展演作品征集通知
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
2022年3月29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铸魂”
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成果展演作品征集通知
全国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外机构、文化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美育的普遍性作用和意义,并视其为培根铸魂的重要途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青少年审美和人文素养为门标,弘扬中化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经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社会艺术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铁魂”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成果展演活动,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1、展演活动主题为“青年荣耀·美育培根铸魂 ”。
2、展演活动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2、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青少年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3、坚持深化机制创新。在加强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提高质量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和新媒体,采取线上和线下互补互促的方式开展活动,拓宽覆盖面。
四、活动机构
主管单位: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
主办单位: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社会艺术委员会、国宏创投(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
承办单位:国宏创投(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
协办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家委员会《法治中国网》
冠名单位:粒食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粒食康体验馆
媒体支持:人民网、央视网、消费日报(网)、中国食品报(网)、中国雷锋网、雷锋志愿服务宣传网、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浪、搜狐、腾讯、百度、今日头条、快手、抖音、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东方融媒等。
五、参与对象
教师、学生、社会艺术家、艺教机构、文化机构等。
六、报送方式
以学校、学院、系、所、中心、文化机构、单位集体作为参评报送单位,由主管领导或专业负责人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所属机构个人单独报送。
七、报送类别
1、美术类
(1)国画类
(2)油画类
(3)版画类
(4) 水彩粉画类
(5)素描速写类
(6)雕塑陶艺类
(7)书法篆刻类
(8)综合材料类
2、设计类
(1)服装饰品类(服装、染织、面料、鞋帽、饰品等)
(2)数字媒体类(动画、动漫、数码摄影、交互、网页等)
(3)环境空间类(建筑、景观、室内、园林、规划、展示等)
(4)产品造型类(各种工业产品的造型、外观、结构、功能、材料、工艺等)
(5)视觉传达类(海报、招贴、标志、VI系统、品牌、书籍、包装、字体、插画等)
3、音乐类(作词、作曲、声乐、器乐、民族音乐、流行音乐等)
4、舞蹈类(独舞、群舞、歌舞、舞剧、民族舞等)
5、艺术相关的论文、教研成果、教学录像、教学课件等。
6、文案类(广告语、长文案、创意脚本)。
八、作品要求
1、各类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新思维,新形式,新媒介进行创作。
2、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作品,以校、院、系、专业统一组织报送,作者需详细填写作品报送表;作品上不得出现院校、系、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所有报送作品坚持原创,若创作过程中使用到现有素材,请在报送登记表处标明出处;所有作品一律以电子稿件的形式线上投稿,每人同类作品限制两件以内;每幅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3、集体创作的作者人数要求:平面类不超过5人;互动类,广播类不得超过5人;视频类、动画类、策划案类、营销创客类不超过8人;并在报送表创意小组名单一栏中按顺序填写。
4、平面类作品:每张作品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副,系列作品可多张,不超过10页,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
5、视频类作品:(影视广告或带有情节的微电影广告)时长不能超过五分钟; 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fIv格式上传,大小不得超200MB,所有参与视频的作者,作品报送表一栏必须填写。
6、动画类作品:创作方式及软件不限,作品要符合动画广告的概念。成片 swf格式或flv格式,24 帧/秒,时间不宜过长,画面宽度600-960像素,不要倒计时,文件不得超过100MB。
7、报送单位需遵照以上要求,将报送作品和报表一次性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yishuzuweihui@163.com
九、荣誉设置
1、集体荣誉:创新单位、模范单位等;
2、个人荣誉:作品奖、成果奖、指导奖等;
3、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参评和评审费,获奖结果统一以电子版公报的形式下发至参与单位或个人。(如需证书留念,由个人承担制作费。)
4、优秀艺术作品推荐入选并参与展演活动,展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以下发通知为准。
十、报送须知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种类、形式不限,均以作品电子版形式,作品请以“序号+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并连同填报表格一起于报送至辅导员统一交到学生科(6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报送邮箱,如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一切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主办方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展览展示等,不予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主办方保留对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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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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