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应用型本科教育建设,建立完善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和过程性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为引领,精心搭建教师“双师双能型”交流平台,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着力打造高标准的应用型本科“金课”课程,经研究,学院拟定于2024年2月28、29日举办文物与艺术学院第七届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一)参赛对象:参赛选手为我院承担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应赛未赛的教师视同弃权,成绩记零分;
(三)参赛名额(共30人):请各系部认真积极组织,遴选并推荐至少6名教师参加学院比赛,其中理论课程3人,实践课程3人,参赛名单和具体课程请于2月27日前报送给教务科张庆峰老师。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推荐人数 |
备注 |
文物系 |
6 |
实践类3人 |
艺术系 |
6 |
实践类3人 |
影视艺术系 |
6 |
实践类3人 |
传媒艺术系 |
6 |
实践类3人 |
艺术基础教学部 |
6 |
实践类3人 |
二、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两大板块,以是否在实验室上课为判定依据,任课教师自选参赛板块,但需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承担课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理论课程
1、教学设计(5分钟20分)
2、课堂教学(15分钟80分)
(一)实践课程
1、教学设计(5分钟20分)
2、教学实践展示(15分钟80分)
三、活动程序及安排
(一)系部初赛
各系部制定初赛方案、成立评分小组,至少邀请二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评委,以保证初赛客观公正,各系部要在2024年2月22日前将初赛方案报分院教务科,并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教学资料检查及初赛。
(二)分院教学资料检查及决赛
教务科定于2024年2月28、29日完成讲课比赛决赛,决赛按以下办法进行:
1、在决赛前,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讲课大赛顺序。参赛教师需将教学资料(包括教学设计、PPT等材料),打印一式四份在赛前提交竞赛评分组。
2、竞赛评分组在讲课现场进行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按均分高低确定比赛结果。
3、评分方法:成绩由2个部分组成:教学设计评分(20%)、现场授课评分(80%),教学基本功大赛总分为100分,依据《文物与艺术学院教师基本功大赛评分标准》(附件)综合评分。
4、比赛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教学基本功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凡参加教学基本功比赛(含初赛)分数低于60分、教学资料检查不合格、应参赛未参赛讲课比赛的教师,本学期不安排教学任务,竞赛成绩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五、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师基本功大赛工作,积极动员,充分准备,鼓励引导,认真安排好本单位参赛选手的推荐和教学指导工作。
(二)参赛选手要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把参加比赛作为锻炼提升自我教学能力的机会。
(三)各系部要做好初、决赛现场听课的组织工作,全体教师要到现场观摩学习,促进全院教师之间的交流,营造热爱教学、钻研教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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