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面向师生员工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参与方式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或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学生、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请您客观填答。